美國審計部門駁回 Blue Origin 對於 Artemis 合約所提出的異議

GAO 認為 NASA 對於三個提案的評估結果與相關法規或是提案邀請書內容皆無違背。

美國審計部門駁回 Blue Origin 對於 Artemis 合約所提出的異議

美國政府問責署(GAO)稍早已駁回了 Blue Origin 對於 Artemis 合約所提出的異議,認為 NASA 單獨將 29 億美元的月球著陸器合約給予 SpaceX 並無不妥。GAO 表示,NASA 對於三個提案的評估結果與相關法律、規定、或是提案邀請書內容皆無違背。

Blue Origin 在四月提出異議時,著重的點共有三個:一個是 NASA 在最後一刻更改了標準、一個是 NASA 表明會選擇兩家廠商來減少風險、而最後一個則是 NASA 選擇的 SpaceX 是個「高風險」的項目,特別是當時 Starship 尚未首飛成功,還在連續失敗當中。對於這三點,GAO 皆進行了針對性的回覆。首先在更改標準的部份,指的是 NASA 由於未來經費的不確定性,SpaceX 因此同意修改付款時程,為 SpaceX 獲得標案的原因之一。Blue Origin 認為付款時程不在原本的評估項目之內,且 BO 也未獲得相應修改付款時程的機會,但對此 GAO 認為 NASA 沒有因經費問題討論、修改、或取消合約內容的義務,也就是說 BO 要為自己提出的付款時程負責,而非 NASA。

其次在是選擇兩家廠商的部份,NASA 僅是在「傳統上」會給兩間廠商合約,這並沒有被記載於提案邀請書中,只選一間也沒有違反任何的法規。事實上,NASA 的提案邀請書還寫明了可能會將合約給予一間或多間公司,甚至一間都不給,因此此部份完全符合規定。最後,關於 SpaceX 是個「高風險項目」的部份,GAO 則表示了這並不在其職權的範圍內,NASA 在這方面才是專業,也是提案人,因此僅 NASA 有權決定風險高低及其重要性。

Blue Origin 發言人在 GAO 的聲明後表示,該公司「堅定相信 NASA 的決定有根本上的問題,且 GAO 由於職權問題無力解決。Blue Origin 將繼續推動兩間供應商的方案,並認為這是 NASA 登月需求的最佳解。」

最終,NASA 也不是不願意有更多的備份方案,只是受限於經費,被迫只能選一間而已。如果 Blue Origin 能用各種手段說服國會拿出更多經費的話,想必 NASA 也是樂觀其成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