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退休基金就 Elon Musk 購買 Twitter 一案提告

理由是德拉瓦州公司法一個較少被引用的條款。

Twitter Musk
Twitter Musk

Elon Musk 意圖以 440 億美元買下 Twitter 果然不可能一帆風順,現在已經面臨了第一個相關的訴訟案了。一個位於佛州的退休基金 Orlando Police Pension Fund 對 Twitter 公司登記地的德拉瓦州 Chancery 法院提告,稱提出收購的 Elon Musk 違反了該州公司法的第 203 條,並且同時對同意收購的董事會、前任 CEO Jack Dorsey、現任 CEO Parag Agrawal 等依未盡信託責任,列為共同被告。

杜蘭大學法學院教授 Ann M. Lipton 解釋,Twitter 此案對於德拉瓦州公司法來說會造成一些「嚴重但新穎」的問題。該州公司法的 203 條是說,擁有 15% 股權的股東若是想要併購公司時,必須要取得剩餘股東中 2/3 的同意,才能進行併購,否則併購案就必須要推遲三年。

這裡的問題是 Musk 在提出併購案時僅擁有特 10% 的 Twitter 股份,似乎不應觸發 203 條,但是為了要讓併購案過關,Musk 與摩根士丹利(擁有 8.8% 股權)以及 Jack Dorsey(2.4% 股權)結盟,以推進併購案。這使得總股份數超過了法律上所規定的 15%。如果法院同意這個觀點的話,Musk 就必須要取得剩餘股份 2/3 的同意,不然併購就要延後到 2025 年了。Lipton 教授解釋,203 條並不常被引用,因此 Musk 和其他結盟者的關係是否觸發 203 條的條件並無先例。這部份只能靜待法院判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