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被指 Pixel 4 的網紅推介廣告誤導,FTC 和 7 個州份提告

他們讓網紅推介手機,但卻沒有真正給人使用過。

Google Pixel 4
Google Pixel 4

很多廠商讓網紅以「親身體驗過後」的推介來打廣告,不少人都會疑問說是否真的有那麼多網紅都確實有使用過呢?美國 FTC 連同 7 個州份連合控告 Google 和 iHeartMedia,指控他們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間播出的 Pixel 4 手機廣告存有誤導,因為內容雖然是由不同網紅在「親身使用過」Pixel 4 手機後的推介,然而這些網紅根本沒有使用過這些手機和有關功能,僅是按劇本唸出台詞,同時 Google 也沒有提供手機給他們。

iHeartMedia 與其他 11 個電台網路在 10 個主要的美國州份市場播放這被指誤導的廣告內容,次數約有 29,000 次,未知有多少聽眾會受影響。不過亞利桑那、加州、喬治亞州、伊利諾州、麻薩諸塞州、紐約和德州,連合 FTC 共同提告,向 Google 提出 940 萬美元的罰款。

Google 發言人 José Castañeda 表示他們公司「樂於」解決這個問題,同時也會「認真」看待廣告相關法律,最後補充指 Google 不會引起法律戰(其實這比較像是 FTC 的罰單),並已經與其中 6 個州份達成和解協議。

廠商廣告內容失實並不新鮮,華為Samsung 都分別被發現用單眼相機的成品,訛稱是由手機所拍攝的,至於明星、名人推介盲目手機的做法也很常有。然而這回 FTC 對 Google 的指控是比較嚴重的一次,以消費者保護總監 Samuel Levine 的說法,是品牌「公然蔑視」廣告內容需要如實的規則。所以即使 940 萬美元罰款對於 Google 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但更重要的是讓他們更認真地審閱廣告創意,同時也叫消費者更小心選擇聽信什麼人的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