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法化,Facebook、Twitter、Google 警告撤出香港,公署否認影響言論自由

同屬亞洲互聯網聯盟的還有其他科企,影響深遠。

「起底」刑法化,Facebook、Twitter、Google 警告撤出香港,公署否認影響言論自由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提出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進行修訂,草擬把「起底」行為刑事化,所謂的「起底(人肉搜索)」就是指由資料使用者改以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公開其個人資料,並引起當事人和其家屬被威脅、恐嚇、騷擾或心理傷害,這在早前香港社會運動中時有發生。如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 100 萬港元及監禁 5 年。

修例內容中建議透過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有刑事調查和檢控權,在調查懷疑違反《私隱條例》第 64 條的個案時,有權要求任何人士提供相關資訊、文件或物品,以及回答私隱專員提出的問題,同時也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進入處所搜查和檢取文件或物品。亦因如此,有在香港設置辦公室的 Facebook、Twitter、Google 等的科網公司,就有機會因需要配合調查而被要求提供資料,甚至使得公司本身和其員工被調查。

香港 01 引述 WSJ 的消息,Facebook、Twitter、Google 就此修例私下向港府發信,表示如果要堅持以現方向修例規管「起底」,會令到互聯網公司需要因其用戶所惡意發放的內容負上法律責任。因此警告港府,他們將可終止於香港提供服務。

除了個別企業私下發信外,Facebook、Twitter、Google 以及其他科企同屬的亞洲互聯網聯盟也有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信,表示雖然反對「起底」行為,但認為修例字眼含糊,有機會令到企業和員工因為用戶活動而被捲入調查。同時也認為修例內容會限制言論自由,希望當局可以清晰界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回應指,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為及私隱公署的相關執法權力,會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範圍,歡迎持份者對修例提出意見。他們認為起底行為觸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對受害人和其親屬造成極大傷害。相關修例草案將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