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就「濫用」線上廣告主導地位被罰一事向歐盟提出上訴

畢竟是 14.9 億歐元的罰款。

Google 就「濫用」線上廣告主導地位被罰一事向歐盟提出上訴

如預料的一樣,在三月被歐盟委員會以「濫用」線上廣告主導地位的理由開出 14.9 億歐元的罰款之後,Google 最終選擇了上訴抗爭。在之前的調查中,反壟斷專員發現在 2006 至 2016 年間,Google 在與多家網站進行 AdSense 廣告業務時,存在簽下限制性合約以排除競爭對手的行為。據稱在相關條款中包含了排他性措施,以及對對手廣告設限和加強 Google 廣告曝光度等內容。這樣的行為一直持續到了 2016 年,直到歐盟發佈了正式的反對聲明後,Google 才去掉了有關條款。

除了罰款以外,歐盟也要求 Google 未來不得在合約中繼續加入有類似限制的條款,原本被廢的條款自然也不得恢復。很顯然 Google 對歐盟的判斷並不認同,於是繼針對 Android、Google Shopping 違規的上訴之後,他們現在又走上了相同的道路。

來源: The Telegraph

經由: Engadget, TechCru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