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要求 Groupon 支付 1.67 億美元專利費用

這團購網站被指未經授權使用 IBM 的專利技術。

IBM 要求 Groupon 支付 1.67 億美元專利費用

IBMGroupon 遠在 2016 年就因為專用授權的問題而對簿公堂,起訴內容是這團購網站 Groupon 被指未經授權使用 IBM 的四項專利技術。現在,IBM 正式要求 Groupon 支付 1.67 億美元專利費用,並向陪審團表示諸如 Amazon、Facebook 等科技巨頭,都願意支付 2 億至 5 億美元的授權費用來使用 IBM 的技術,但這團購網站卻拒絕。IBM 的代表律師 John Desmarais 在新聞稿中表示,IBM 以每年數十億美元的投資來進行研究和開發,旨在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便利,但被告的 Groupon 卻拒絕履行其付費的責任。案中的其中一個專利是屬於 80 年代來自 Prodigy 線上服務的專利技術,當時連網站都還沒有出現;另外也有較新的「單一登入」技術,可讓使用者利用 Facebook 或 Google 帳戶登入服務。Groupon 的代表律師 David Hadden 表示,這起訴根本不成立,原因是案中提及的專利並不涉及萬維網 / 全球資訊網,也並非 IBM 發明的。

Hadden 同時指責 IBM 利用擁有的專利權來壓搾其他公司。據 Bloomberg 的報導,IBM 在過去 25 年間,每年都會贏得大量的專利權案件。雖然專利授權的收入只佔 IBM 不足 2%,但仍是個擁有很高利潤的業務。

來源: Reuters, Bloomberg

經由: Engad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