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舊認為猴子自拍照的主角不具備起訴版權被侵犯的條件

對不起了 Naruto...

法院依舊認為猴子自拍照的主角不具備起訴版權被侵犯的條件

原本我們以為,之前持續了好多年的猴子自拍照版權案,最終會以攝影師 David Slater、照片主角 Naruto 的「代表」PETA(善待動物組織)以及 Blurb 平台間的和解告終。但實際的情況並非如此,早些時候美國的一個上訴法庭維持了低級法院判斷 Naruto 不符合擁有版權條件的裁決。「我們認為這隻猴子,乃至所有非人類的動物,在版權法中都不存在法定地位。」法官 N. Randy Smith 這麼寫道。

如果你對這件案子的背景不太清楚的話,這裡我們再做一下簡單的介紹。早在 2011 年時攝影師 David Slater 前往位於印尼的 Tangkoko 自然保護區進行拍攝,當時他無意中將設定好的相機放在了地上,正巧被獼猴 Naruto 撞見並拍下了那張著名的笑臉自拍照。為了版權的歸屬,自稱為 Naruto「代理人」的 PETA 對 Slater 進行了起訴,並且試圖拿走所有照片的收益。

雖然在 Slater 眼中 PETA 的舉動「無恥得令人尷尬」,但最終雙方還是在去年達成了和解,Slater 承諾會將照片未來收益中的 25% 捐給棲息地以保護 Naruto 及其同類。但是在事後上訴法院的 Smith 法官認為,PETA 趕在宣判前同意和解的做法其實是為了避免「潛在的負面先例裁決」,他覺得 PETA「在此案中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獲益,而非基於保護 Naruto 權益的考量」。

於是乎便有了之後的故事,上訴法庭在裁決中也寫明 PETA 並沒法證明自己跟 Naruto 的關係會「比跟其它動物的更加重要」。至於 PETA 方面,在接受華爾街日報採訪時則表示裁決「體現了 PETA 一貫主張的觀點,那就是 Naruto 只是單純因為不是人類這個理由就會被區別對待。」

來源: Ars Technica

經由: Engad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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