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acebook 上「絕交」要三思啊,因為在澳洲可能是犯法的...


Facebook 上會遇上並結識到各色各樣的「朋友」,但一段時間後覺得他有點煩人,想要和他 unfriend 絕交的話,請先三思大家身處的地區啊。因為澳洲的公平工作委員會(Fair Work Commission)裁定一名主管因為在 Facebook 上想要 unfriend 他的下屬,結果被判為欺凌行為。雖然該委員會是把其他一系列的行為(辱罵和故意忽視等)綜合考慮,但自此在 Facebook 上 unfriend 某人,就有可能被認為是「缺乏成熟情緒」的騷擾行為。因為在這案件中,以上行為讓受害者有著焦慮,抑鬱和失眠的問題。

雖然單以 unfriend 入罪的案件,從現在看來是不太可能。但也說明了在網上的行為也開始被司法機關重視而被引用,畢竟小小的行為都有可能向對方傳達強烈的訊息。所以說老闆們別想著要把下屬都加朋友啊,這也有可能會讓你惹上麻煩。總之,公私分明就最好了。

[圖片來源:Oli Dunkley, Flickr]

來源: Fair Work Commission

經由: CNET, News.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