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報告:香港政府未經法庭頒令下,在過去三年要求索取網民資料接近 15,000 次


《香港資訊公開報告》是一個由 Google 支持,及由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創立的網站,其發現香港的多個政府部門在過去三年中,未經法庭頒令下直接要求多間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用戶個人資料共 14,453 次,又曾要求他們移除網上內容達 7,003 次。

當中,警務處索取資料的要求次數最多,共 12,501次,佔整體次數的 86% 左右。他們索取資料的理由包括防止及偵查罪案或涉嫌侵犯版權等,要求取得的資料包括用戶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IP 位置和電郵地址等。而海關、香港郵政及衞生署等政府部門亦曾未經法庭授權下要求多個網站移除用戶資料,例如香港郵政曾要求 YouTube 移除一段「可能影響部門形象及引起有關同事不安」的影片,但後者以不涉及侵權為理由拒絕。

他們進行這次調查的原因源自一次在年初,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質詢,後者以書面答覆,首次公佈政府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網絡平台或網站索取或移除用戶內容要求的次數;事後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一直跟進,包括向有關部門取得上述官方數據。

《報告》的主持者陳婉瑩教授指出,香港政府為首個公佈相關數據的亞洲政府,「踏出了資訊公開和透明的第一步」,但她認為政府提供的數據並不完整,有待進一步披露。他們會繼續跟進事件。


經由:香港蘋果日報

引用來源:香港資訊公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