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駁回 Apple 控告 Motorola 的標準專利案且不得再提起相同聲請


不論 Apple 與眾廠商的官司對決最終是希望達成什麼樣的目的,或者是打算給消費者什麼樣的印象(好戰?全力捍衛自己的專利心血?),但法官們看似是已經失去了耐性。聯邦法庭的法官 Crabb 今天宣布駁回 Apple 在與 Motorola 的標準專利案上,僅接受以每部 iPhone 給予 1 美元以下權利金額的訴求,除非官司上訴成功否則不准其再提起相同的聲請(dismissal with prejudice)。其實兩間公司間類似的駁回也不是第一次見到了,同樣的 Motorola 也面臨暫時的失敗,看來兩間公司的官司爭議已經整個陷入僵局,看來近期之內還是不太可能有個令雙方滿意的結果吧。(有可能兩邊都滿意嗎?)

來源: FOSSpatents

經由: Engad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