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詳細回應甲骨文提告案,看來是準備要大幹一場了!
Oracle 控告 Google / Android 侵犯他們家 JAVA 專利這回事,Google 在斥之為『毫無根據』的控訴後,不久前則是進一步提出一票相關的背景資訊,從內容中看來,Google 應該是打算捍衛自家的 Android 系統到底囉!裡頭主要的內容,除了指出 Sun / Oracle 對於 JAVA 的開放原始碼授權有點大小眼之外,卻也點出其實 Android OS 的部份程式碼,還是需要專利授權,只不過這部分其實是受到了 Sun / Oracle 方面『不太友善』的限制;至於相關的細節,各位可以參考引用來源的詳細內容(PDF),跳轉後則有部份的重點整理。
Google 在 Android 中用的是 Apache Harmony Java implementation 的一個子集
Sun 的開放原始碼 Java Standard Edition 在 2006、2007 這兩年都是採用 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方式來授權使用,當中並沒有涉及程式碼專利方面的授權;要取得使用授權,使用者只要證實自家的程式碼與 Java 規範相容即可。
而唯一能夠證實與 Java 規範相容的方法,是透過 Sun 的 Technology Compatibility Kit(TCK,或稱 JCK),不過 TCK 的授權使用,多年來 Sun / Oracle 與 Apache 間卻一直沒有共識。
針對 JCK 授權的部份,Sun 最終也僅讓 Apache 在『限定領域使用』(field of use)的條件下使用,(不幸的是)手機在限制使用的範圍外,也就是不能用 JCK 來測試手機相關 Java 程式碼。(囧)
因為上述的限制,Apache 從未拿 JCK 來測試 Harmony。(也就是說 Harmony...)
Oracle 在買下 Sun 之前,也曾經要求過 Sun 對於 JCK 的授權限制不要那麼嚴格,不過當買下 Sun 以後,就忘了這件事情了。
簡而言之,Google 認為 Sun / Oracle 這樣的作法感到相當不以為然,表示他們根本沒有要讓 Java 開放(尤其是針對手機平台方面)。
聽起來是對於 Sun / Oracle 扼殺開放原始碼軟體、服務的血淚控訴,不過上頭這段話有些東西似乎沒說清楚,主站編輯則是幫大家補齊;
由於 Apache 並沒有自 Sun / Oracle 取得 JCK 的授權來測試 Harmony(等於說上面的第二點沒有滿足),因此也就沒有取得 Sun 的 Java 使用授權。
Apache 堅持要取得 JCK 授權的理由之一(但是最終沒有拿到),就是要確保使用 Apache Harmony Jave 的使用者能有智慧財產內容的使用權。
上面這堆事情 Google 都知道,但是 Google 還是 Harmony 照用不誤。
而假如說最終法院認定 Sun / Oracle 提出的七項專利內容無效,或是認定 Google 並沒有在實質內容方面去侵犯到 Sun / Oracle 所握有的 Java 相關專利,那上面那堆東西就不用理會。
但是!假使 Google 這七項內容輸掉任何一項、被判定有侵權,那也只能『挫著等』,因為 Apache / Sun 之前的 JCK 授權爭議,在業界應該是攤在陽光下的事情,如果 Google 明知授權可能會有問題(就算專利內容有可議之處,但是畢竟當時還沒有人出來『挑戰』)還去使用,那恐怕在法庭上會有點站不住腳,而在 Google 跟 Sun / Oracle 槓上以後,Oracle 更不可能將 JCK 授權給 Apache,Google 的處境也就越來越尷尬,只能祈禱七項專利的有效性通通被否定,或者不要被認定有任何侵權的行為、內容。
這件事情最終的結果,看起來將會對於未來 Java 在手機上面的應用有相當關鍵性的影響,是好是壞,就看這件案子如何收尾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