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Allen 放大絕!狂告一票公司侵犯他所握有的專利!



主站編輯找到這張圖真是好樣的!根據稍早 WSJ 的報導,微軟的創辦人之一 Paul Allen,透過 Interval Licensing LLC,來一次控告 AppleGoogleAOL(!!!)、FacebookeBayNetflix、Office Depot、OfficeMax、StaplesYahooYouTube 等公司,侵犯多項當年由 Interval Research Corp. 開發、並以他之名申請註冊的專利(當然技術部份是底下工程師開發,不過因為專利是掛他的名字,所以...)

其中主要包括四大專利,主要都跟這些公司營運的命脈息息相關,從網路商務到搜尋都有;一些具體內容(非專利實際敘述內容,小編轉為大家常見的例子),像是現今網路商店常見的相關商品推薦、類似社群網站中的友人線上活動顯示、網頁中的相關文章連結,以及單一網頁主要內容之外,網頁周圍所顯示的廣告 / 股市消息 / 新聞 / 影片 / 圖片等等技術內容。

不過目前 Paul Allen 以及他的委任律師團隊還沒有提出具體的求償內容,各家公司也還沒對此發表意見;另外 WSJ 也點出這次的名單當中,並沒有包括微軟、Amazon,前者想也知道不可能,後者的總部是在 Paul Allen 的老家西雅圖,有沒有啥裙帶關係,這就不清楚了;而過去以來,以專利來撈錢卻沒有實際產品 / 服務的公司,可以說是不在少數,也有不少人嚐到甜頭,而雖然美國的相關政府單位想要改善這樣的惡習,不過目前的努力成果似乎有限,美國國會也還沒有就此修出合適的法案。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先在引用來源看看 WSJ 對整件事情的完整敘述,相信接下來的幾天,應該會很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