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 YouTube 無罪!Viacom 哭哭!南方公園衝呀!(誤)


不知道各位對於頗久以前,Viacom 告 Google / YouTube 侵犯他們家節目內容版權的案件,還有印象嗎?

這件案子在最近終於是有了初步的結果,同時這對 Google / YouTube 來說可以算是一大勝利,因為根據法院判決,Google / YouTube 並沒有違背任何身為影片上傳平台 / 服務提供者的責任與義務,因為他們通常收到版權內容擁有者來函請求移除未經授權的上傳內容時,都會很迅速的動作,也因此符合 DMCA 對於相關平台的要求,讓 Google / YouTube 可以安然躲在上傳平台服務提供者,無須對使用者的行為負責的保護傘下。

簡單說就是 Viacom 可以暫時回家吃自己,不過 Viacom 似乎還有點餓,想再買一包鹹酥雞 很不意外的對這項判決很有意見,打算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