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ystar:『你改我也會改!> 算啥!我...我...』



是的,繼蘋果推出『豆瓣醬』(John Doe)外掛專利侵權陰謀論之後,Psystar 看來也打算如法炮製一番。

本著打不贏(?)也要厚著臉皮撐下去的精神,這幾天 Psystar 也拿之前那個被退件的反托拉斯(anti-trust)案來改一下,反咬蘋果藉由維護商標專利之名,行控制 Mac OS X 使用自由之實,並且拿了個『濫用智產權 / 著作權』(copyright abuse)的帽子來扣蘋果,表示蘋果只是要透過這樣的手段讓 Psystar 無法販賣採用 Mac OS X 作業系統的電腦。

進一步來解釋,Psystar 那票創意十足的律師團,認為蘋果的終端使用者條款中,加以智產權的限制來當作武器(沒有經過蘋果授權使用該商標的電腦,就不能採用 Mac OS X),就是明著不讓使用者有選擇的機會,擺明就是在玩反競爭。大多數的朋友大概會這樣反應:『要求被授權者遵守某些條件,本來就是授權者 / 專利擁有者的權利。』沒錯!也就是說這修正案最終看來也沒有比之前那個反托拉斯案高明多少的樣子,最慘的是,蘋果最近的行動,將來甚至有可能讓『一般』的 Mac OS X 用戶 用非 Mac 電腦跑 Mac OS X 的『一般』使用者也受害。

[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