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要記取的網路教訓 15/16

[原文連結/翻譯:Judy]



網路科技抓小偷

2007年9月時,WorkSpaces公司的筆電被竊,事發之後,公司員工赫然發現在他們Flickr網頁上出現了一名沒穿上衣的男人的照片,原來是Flickrbooth發揮了偵探的功能,內建在筆電內的相機將照片自動上傳到Flickr上,沒多久,網路通緝令很快就張貼在網路的每個角落,逼得這個長相與英國歌手羅比威廉斯(Robbie Williams)的小偷帶著贓物,出面自首。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今年五月,一名Apple店員的MacBook遭竊,結果失主利用電腦裡的網路攝影機和Back to My Mac功能,拍下竊賊的照片,並通知警方,最後這名小偷以二級竊盜罪被起訴。

教訓十五:下次偷筆電時,要記得穿上衣服、戴上面具,檢查電腦裡有沒有Flickrbo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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