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會「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Bitcoin and altcoins cryptocurrency close up sh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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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時候中國人民銀行針對會「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發佈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比特幣、乙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

同時人民銀行也認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其的態度是「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透過網路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相關境內工作人員都會被追求有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