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官方將開始發出自駕車的營業執照

這使得該州的自駕車公司終於可以開始收費了。

autonomous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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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讓駕駛在車陣中可以做自己的事之外,自駕車技術一直以來的一個使用情境就是無人計程車服務 —— 不僅是 Waymo 已經在亞利桑納州開展試驗服務,Uber 和 Lyft 皆以無人自駕車做為公司未來營運的重要方向。現在三間公司總部所在的加州終於要開始發出許可,讓三間公司可以開始進行營業服務,而不只是「測試」了。

加州推出的計畫分成兩種,一個是有駕駛的無人車服務,另一個是無駕駛的無人車服務。兩者皆讓參與的公司提供「載客與共乘服務,並接受金錢做為服務的補償」。自然,兩者的差異在於對車輛安全性的要求及降低乘客的搭乘風險,特別是「行動不便、視障及其他殘疾」的人士。有意在加州營運收費自駕車服務的公司,除了要取得相關的營業執照外,還要每季送交各種資料,包括(匿名化後的)乘客上下車位置、車輛的種類及油料或電力使用狀況、行駛里程(包括載客及未載客)、輪椅可使用的車輛數量等各種資訊。最後,公司還必需提交 COVID-19 相關的安全性計畫,詳細說明如何避免感染。

不過雖然說執照已經開放了,但很難想像自駕車能迅速普及開來。這不僅是因為有新冠疫情的因素,也是因為自駕車其實離能安全可靠地在任何天候環境下上路,還有一點距離。更大的機會還是各公司以小規模、路況單純的社區為出發點,再逐步向外擴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