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祿瀆職案獲判無罪 可與兄長他信泰國團聚

英祿(右)今日(4 日)獲判無罪,將可回國與兄長他信(左)團聚。    (英祿 Facebook 圖片)
英祿(右)今日(4 日)獲判無罪,將可回國與兄長他信(左)團聚。 (英祿 Facebook 圖片)

流亡海外的泰國前總理英祿(​​Yingluck Shinawatra)今日(4 日)獲得泰國大理院(最高法院)撤銷疏忽職守控罪,理由是她當年只是依法履行職責,沒有從中得益。現年 56 歲的英祿於 2011 年當選成為泰國歷來首位女性總理,至 2014 年被彈劾並遭法院飭令下台,及至 2017 年逃避審訊潛逃離開泰國。由於泰國法院早前已推翻英祿另一條罪名,並撤銷通緝令,意味着英祿可以隨時回國,與近期重獲自由的兄長兼另一首總理他信團聚。

未經招標批出逾 $5,000 萬元合約予兩報館

英祿於 2022 年被泰國國家反貪委員腐委員會揭發,在她 2013 年任職總理期間濫用權力,未經適當的招標程序,向兩間報館批出總值 2.4 億泰銖(港幣約 5,200 萬元)的宣傳政府基建計劃合約。法新社報道,由九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今日一致裁定,找不到英祿有意圖從合約審批中獲利,合約的批出是依照法例規定,屬於總理及其內閣的權力範圍,並非濫權,而英祿本人也並不得知合約審批的整個過程。

雖然流亡外國,英祿不時在社交平台發帖講述個人近況及向追蹤者問好。   (英祿 facebook 圖片)
雖然流亡外國,英祿不時在社交平台發帖講述個人近況及向追蹤者問好。 (英祿 facebook 圖片)

英祿早在 2014 年在任期間已捲入另一宗濫權案件。她被指在上任不久推行大米收購項目,向選票主要來源的大米農民以高於市價一倍的價錢收購大米,導致泰國大米出口量大跌,錄得 80 億美元(港幣約 630 億元)損失,大量大米堆積在政府糧倉未能售出。結果英錄被指瀆職及縱容貪污。

案件審訊在 2017 年展開,支付了 3,000 萬泰銖(港幣約 656 萬元)保釋的英祿在開審前潛逃離開泰國。結果英祿被判罪成,監禁五年,但她從未服刑。不過,去年 12 月,泰國大理院改判英拉瀆職罪名不成立,同時撤銷了她的逮捕令。

同樣曾任泰國總理的英祿兄長他信,也曾因彩票舞弊案及銀行違規貸款被裁定三項貪污罪名成立,惟判刑八年後因健康理由獲減刑至一年,並於今年 2 月獲得假釋。泰王及法院的最新決定,讓兩兄妹可以隨時在泰國重聚。

英祿的 facebook 專頁顯示,她上月曾在新加坡一間泰菜食肆用膳。
英祿的 facebook 專頁顯示,她上月曾在新加坡一間泰菜食肆用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