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 and Outs專欄由Jeremy Toeman 執筆,為針對現代娛樂科技之評論性專欄。 
每天
YouTube上大約有1億支影片被人觀賞(更別說是Revver、Brightcove、Blip等其他類似的網站),網路影片是否能成為實質傳播工具的爭論似乎在此得到了解答,事實上,YouTube目前仍處於成長階段,一些電信公司(像是Verizon)也開始加快合作的腳步,推出用手機收看YouTube影片的服務,還有像是Orb、TVersity等軟體公司更希望能利用Xbox或是其他媒介,將類似的內容放到電視機裡,在大家如此爭先恐後的情況下,卻讓我們不禁想問:要如何將YouTube網路影片轉移到這些新平台上呢?
回到在九零年代末期,當時有兩個蠻常見的概念-「主動式參與理論」(lean-forward)及「被動式參與理論」(lean-back),前者是指電腦使用者手持滑鼠及鍵盤,主動搜尋想看的資訊,創造出互動式的環境,後者則是指在電視機前,觀眾坐在沙發上,拿著遙控器,被動的接收電視節目內容;又或者大家曾聽過「2呎經驗」(2-foot experience)及「10呎經驗」(10-foot experience),這兩個名詞以使用者與電腦及電視間的距離,來說明電腦及電視與消費者間的互動模式,而這麼多年來,我不斷的對消費電子產品製造商講述這些主動式及被動式產品的設計理論及其各自的特點,到頭來,卻發現它們可能有點小錯誤。
主動式參與者基本上指的是不甘電腦只是單純的影片播放器的消費者,若是把YouTube用戶、在飛機上觀看DVD的乘客以及個人影片及網路攝影愛好者加起來,使用電腦觀看影片的習慣可說是無所不在,雖然若真要觀賞魔戒,一般人還是會選擇高解析度的50吋Pioneer Ellite電漿電視而非14吋的Vaio筆電,卻無法掩蓋電腦本身已經成為大眾所接受的基本娛樂設備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