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因在 Android 手機上預裝自家應用被歐盟罰款 43 億歐元

Google 已決定提起上訴。

早些時候歐盟針對 Google 在 Android 作業系統中的壟斷行為,開出了一張創下新高的 43 億歐元罰單。早在 2016 年時,歐盟委員會就指控 Google 強制電信商在多數於歐洲販售的手機上,安裝 Chrome、搜尋等 Google 旗下的 app 作為預設或獨家的搜尋服務。考慮到 Android 手機在許多國家的市佔率都超過了 80%,此舉大大壓縮了其它搜尋服務商的市場份額,幾乎形成了 Google 一家獨大的局面。

「委員會開出的 43 億罰單是認真考慮過 Google 違規行為的持續週期和影響力後才做出的決定。」歐盟委員會在公開的聲明中這樣寫道,「按照委員會的 2006 年準則... 這筆罰款是以 Google 在歐洲經濟區內 Android 裝置上得到的搜尋廣告服務營收為計算基礎,委員會要求 Google 在處罰下達後 90 天內停止自己的違規行為。」

在發給我們的聲明中,Google 已明確表示自己接下來會選擇上訴。「Android 給所有人帶來了更多的選擇,而不是更少。有活力的生態系統、快速創新和更低廉的價格,這些都是競爭關係健康的標誌。我們會就委員會的決定提起上訴。」

按照委員會的說法,Google 的反競爭行為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他們要求製造商在 Android 裝置上預裝 Google 搜尋和 Chrome 瀏覽器,接著是以付費給製造商和電信商為代價讓 Google 搜尋成為後兩者產品上的獨家搜尋工具。至於最後一項,則是不允許製造商出售運行非 Google 許可 Android 分支系統的行動裝置。


在解釋最後一項違規行為時,委員會委員 Margrethe Vestager 以 Amazon 的 Fire TV 為例,聲稱 Google 已經設法讓許多製造商都沒法生產和銷售 Fire TV 及其它基於 Fire OS 的產品(這番表態也從側面印證了 Fire TV 接下來可能終於要在歐洲市場鋪開的可能性)。「為了確保自家生態系統的功能、應用能平穩運行,Google 可以設置對應的技術要求,但這些技術要求不該被當作阻礙 Android 生態圈競品發展的煙幕來使用。」在記者會上 Vestager 這麽說道,「Google 不能把整個蛋糕拿來一個人吃掉。」

Google 去年曾因為將自家的消費搜尋結果置於搜尋頁頂部,而召來了歐盟 24 億歐元的罰款(之後 Google 當然也有上訴)。這次罰單上的數字幾乎是上次的兩倍,可見搜尋(廣告)業務對 Google 的重要性之高。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的處罰內容中,歐盟還要求 Google 允許手機製造商和電信商在 Android 裝置上預裝非 Google 的應用。毫無疑問,此舉會給 Google 的競爭對手以更多的機會,Google 的廣告營收也多半會隨之下滑。但消費者是否真的希望看到這樣的局面,老實講還真的不太好說啊...(畢竟很多廠家和電信商會裝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來源: EU Commission

經由: Engad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