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投審會將撤銷 Uber 投資許可,Uber 表示將立即提起訴願

投審會認為 Uber 是以「資訊服務」之名來台投資,但實際上是運輸服務業。

台灣投審會將撤銷 Uber 投資許可,Uber 表示將立即提起訴願

中央社報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今天以「申請經營業別與實際經營不同」為由,將在八月上旬前撤銷 Uber 的投資許可。先前計程車司機包圍立法院的時候,投審部就有承諾會在一個月內依據交通部所提的行政處分,最重處以撤銷外國投資許可的處罰。這又回到了老問題 -- Uber 到底是資訊服務業,還是經營汽車運輸業?

就根本上 Uber 只是個網路服務沒有錯,但就一般觀感來說恐怕還是當它是運輸業的居多吧?這還真是個無法回答的問題,或許還是只能盡快做出針對性的立法才是最佳解了。無論如何,到裁決下來前還有一定的程序要走,所以也不是馬上就會被終止掉。Uber 回應平台目前將持續日常營運,並且會立即提起訴願,繼續閱讀裡有 Uber 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的回應全文。「如果撤資將會是投審會的最後決議,那麼無論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投審會近期未和 Uber 有任何互動或討論,我們亦無提供資訊說明或抗辯的機會,此並未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已違反程序正義;若此結果為最終決議,Uber 必定針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目前平台持續日常營運,亦有責任服務台灣上萬名合作駕駛與乘客。

我們認為將 Uber 撤資趕出台灣,不僅無法促進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和發展,更是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我們目前已看到交通部高層對 Uber 模式的認同,但卻僅限於扶持現有業者發展,同時卻驅逐國際企業帶來的良性競爭。

賀陳交通部長日前明確公開表達交通部並非要消滅 Uber 而是期盼國內外平台業者相互學習。然而,很遺憾地,此指導原則已隨行政部門配合計程車業者的施壓不斷下修,不但透過具爭議的釣魚方式裁罰 Uber 合作駕駛,更欲以行政手段操作,迫使 Uber 退出市場。此舉與交通部高層、學者、專家的意見完全相悖,也忽視民眾對於共乘平台法規決策透明化的期待。

Uber 籲請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長能夠正視台灣消費者、平台使用駕駛的權益,要求投審會透過公正具體之程序進行審議,也將持續開放溝通,期待看到產業正向發展與並如同政府所期盼的促進本土新創茁壯。」

來源: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