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初審通過未來飛機上可有限度地開放使用無線通訊器材


依照台灣現行的法律,從關閉機艙門並經機上工作人員宣布禁用開始,直到開啟艙門前,都不得於飛機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所以換句話說,長榮最近廣告打很大的飛行中 Wi-Fi 服務,似乎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做法呢?當然,隨著這類的服務愈來愈常見,修法跟上世界潮流已是勢在必行,因此現在國內的法規也開始陸續修法,準備逐步跟上世界腳步了。

有別於限行法律只要是關閉艙門之後便不得使用無線通訊器材的規定,現在即將修法完成的規定是「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但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由機上工作人員宣布得使用。」所以,除了可以在飛行(非起降)時使用機上的無線服務或傳簡訊外(目前傾向規定不可播打電話,以避免影響乘坐品質),亦可在機長與機組人員同意並宣布後,開放在起飛前與降落後使用通訊器材,向家人提早報平安。

根據蘋果日報的消息指出,台灣立法院已經初審通過了《民用航空法》的修正草案,所以順利的話在年底前將可在公告後施行這樣的新法,屆時,民航局會明確定義在飛航時使用無線產品的時機。看得有點不清不楚嗎?其實簡單的說,無論之後的立法規定如何,一切都遵循機組人員根據現場判斷的公告為主應該就沒問題啦。

[圖片來源:EVA Airways Corp. Facebook]

引用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