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高等法院裁定 Google 無須為廣告主帶有「誤導性」的廣告負責


Google 需要為廣告主帶有「誤導性」的廣告負責嗎?在 ACCC(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看來這個問題的答案顯然是「需要」。在過去的六年中他們與 Google 一次又一次地在法庭、聽證會上交鋒,為的就是保護本國消費者的權益。但儘管如此,來自澳大利亞高等法院的五名法官卻在這個問題上和 ACCC 有著不同的看法,他們於今日推翻了此前聯邦法院的裁決,一致裁定 Google 無須為欺騙性的廣告負責。

於是就這樣 ACCC 與 Google 間長達六年的「戰鬥」終於迎來了尾聲,回想一下的話一切都起源於 2006 年的「Honda Australia」事件。當時用戶如果使用 Google 搜尋「Honda Australia」的話會看到一條來自 Honda 對手 CarSales 的付費廣告,而這很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會。總之在那麼久以後 Google 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不知道這能不能算是一份農曆春節的禮物呢?

來源: Reuters

經由: engad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