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可能於 2016 年回收 3G 頻譜作公開競投,四大網絡商聯署反對


我們都知道,由於中國移動香港並沒有自己的 3G 頻譜,所以在 4G LTE 以外,還得和其他網絡商合作才不致於讓使用者在收不到 4G 時,上網速度會有太大落差。可是根據包括 SmarTonePCCWCSL3 HK 四大網絡商聯署的公開信,這情況很可能在 2016 年,他們的 3G 頻譜牌照期滿後改變。因為信中指出,政府很可能正計劃在牌照到期後,迫使四大網絡商交出三分一的 3G 頻譜作公開競投,讓中國移動香港有機會得到自己的 3G 頻譜。四大網絡商也在信中,提出包括頻譜交易或數碼紅利(也就是透過終止模擬廣播來騰出頻譜)等等其他解決方案。

回收頻譜的話,最直接受影響的當然就是被迫交出頻譜的網絡商。我們都知道在人人都有智慧型手機的現在,3G 上網的速度已經頗慢,直到近日大家都啟用了地鐵內的 4G 網絡,情況才可望改善,就這樣看的話,如果回收頻譜,對於四大網絡商的顧客當然就有很大的影響了 -- 頻譜少了,每人可分到的頻寬也少了,上網就更慢了。然而,另一角度來看,如果事情真的如信中所說,中國移動香港真的投得 3G 頻譜的話,當能讓其中一些受不了上網速度太慢的朋友轉台,讓五大網絡商的使用者數量更平衡,也未必是壞事呢;當然,回收的頻譜也有可能讓我們不太認識的公司投得,而最終那些公司不推出服務,頻譜反而就浪費了。

何況,要利用終止模擬廣播的方法來穫得頻譜的話,相信還是會有少部分接收不到數碼廣播的朋友受影響,而且也會影響到像數碼電視或電台廣播等用途的可用頻譜(更別說騰出來的頻譜可能根本不能用作數碼通訊了,詳見引用來源的模擬廣播頻率表)。所以,大家認為是政府回收頻譜作工開競投的方案好,還是四大網絡商提出,頻譜交易或數碼紅利的方法更適合呢?回應之前,也可以先看看跳轉後的公開信原文作參考。

四大電訊商公開信原文:

3G流動通訊服務頻譜牌照到期

政府與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有關當局」)將於2013年10月前作出一項,對香港消費者日常生活及香港電訊業未來影響深遠的決定。事實上,他們可能已作出該項決定,但我們相信,這決定將嚴重損害客戶本身及業界的未來。因此,我們特向各委員會委員致函,希望各位關注有關決定對公眾利益所帶來的影響。

該項決定是如何處理四個3G流動網絡營辦商(下稱「流動網絡營辦商」;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分別是數碼通、香港移動通訊、香港電訊及和記電話)於2016年屆滿的頻譜牌照。大家可能會注意到,現時香港消費者每人平均擁有逾兩部流動電話,並身處全球其中一個最先進、創新的電訊市場,流動數據使用量升幅驚人,令流動營辦商對頻譜的需求更殷切。同時,整個市場在零售價格上的激烈競爭,帶來全球最廉價的流動通訊服務。然而,有關當局認為最可取的方案,將迫使現時每個流動網絡營辦商交出三分一的3G頻譜,如果這情況真的發生,必將為香港消費者帶來嚴重及直接的負面影響,其中包括:

於頻寬用量大但受容量所限的地方如港鐵管道、港鐵車站及購物商場,以上情況將會更為顯著。

此外,流動網絡營辦商更有可能不再繼續為香港客戶投資及開發創新服務,為香港消費者間接帶來嚴重影響。在現時各流動網絡營辦商均面對於牌照期滿後失去三分一3G頻譜的不明朗因素下,各流動網絡營辦商減少繼續大力投資發展3G網絡的動力。若有關當局於本年十月確認他們現時的取向,即根據中移動表示對取得3G頻譜的意願,收取流動網絡營辦商現有3G頻譜的三分一作公開競投,情況應會更加嚴重。

假如現有的3G持牌人於公開拍賣中落敗(計劃於2014年進行),將沒有繼續大量投資的動力,並失去現有的三分一3G頻譜。

顯而易見,有關當局認同其所支持的方案會如上述所言般損害消費者利益,也認同流動網絡營辦商所支持的方案,即繳付合理費用為頻譜牌照續期,將最能確保達致延續客戶服務的目標。

有關當局於第二次諮詢文件內的附表2中,嘗試量化該最可行方案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害,然而我們的技術專家一致認為此乃過度樂觀下所估計的最佳情況,對消費者的實際影響可能更大。

此外,從《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亦清楚可見推廣消費者權益,鼓勵多創新及促進投資是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核心功能。政府促進投資的責任更清楚列明於《香港基本法》。然而,有關當局卻仍偏向採納與其目標背道而馳的方案。

在此情況下,事務委員會委員有理由質疑為何有關當局仍然偏行此路。他們於兩份諮詢報告所引述的益處充其量都只屬推測,毫無實質證據。

有關當局所引述的益處是:其一,將三分一的頻譜拍賣可能令頻譜獲得更有效的使用;道理是價高者得者定必積極善用頻譜。但在香港競爭如斯激烈的巿場,流動數據使用量急升,而現有流動網絡營辦商對頻譜的需求則有增無減,說頻譜未獲有效使用跟本不切實際。「可能」、「或許」 、「也許」等字眼根本不能取代確切的分析和證據。

其二,倘若有另一營辦商加入,巿場競爭可能因而得以提升。惟在全球競爭已經最熾熱的巿場之一,倘若真的有另一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加入,巿場可能因而變得更具競爭力的說法亦只是大膽推測。中國移動是目前唯一明確表明有意競投頻譜的營辦商,但該公司已擁有充裕的頻譜,並透過另一家流動網絡營辦商的網絡提供3G服務,過往曾擁有公平投頻的機會,而未來亦存在其他獲得頻譜的機會。有關當局實在不必充公現時本港流動網絡營辦商的頻譜以懲罰他們的客戶。

再者,頻譜交易及/或數碼紅利(digital dividend終止模擬廣播可騰出珍貴頻譜)更能在2016年前迎合中國移動對頻譜的需求,此舉既由巿場主導,屬自願性質,亦無損用戶及其所屬服務供應商的利益,有關當局應加快推行更有利客戶的頻譜交易及/或數碼紅利(digital dividend)。

總括來說,最終無論是有關當局所支持的方案還是流動網絡營辦商所支持的方案獲採納,有關當局建議的頻譜收費已可能意味著香港的頻譜費用將擠身全球最高行列,而且向流動網絡營辦商徵收實質上屬懲罰性的稅項亦毫無理據,這將造成價格上升、創新或投資減少或兩者雙雙下調,最終只會損害消費者。

我們相信事務委員會委員明白有關事件關乎重大的公眾利益,希望有機會於指定的審議會中向相關人士提供更多資料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