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要求歐洲標準組織提高 FRAND 授權條款透明度


Apple 和 Samung,Motorola 的訴訟官司在歐洲輪番上演,而 Apple 防守的理據之一正是 FRAND。因此,Apple 致信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 ,要求其對必要的專利授權採取更透明的統一途徑。在這份去年 11 月份 Apple 寫的信件中,他們指出了現有系統中的問題,尤其是基於 FRAND 條款產生的一些專利授權。

Apple 指出,現有的電信行業在 FRAND (​​即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的基礎上缺乏統一的授權制度,比如 Motorola 最近在德國贏得的訴訟。他們認為現在很多專利授權費都是通過打官司來任意獲得,導致很高的授權費用(Motorola 最近的舉動便是一個例子),同時一些授權費又處於保密狀態。這樣的結果就是,導致極大的不透明度;Apple 認為這讓手機行業在 FRAND 條款底下沒有一個一致標準。Apple 知識產權的負責人 Bruce Watrous 的言下之意,就是讓歐洲電信標準協會設定一個合理公正的,並且是透明的,所有成員都可以遵循的專利授權費率。同時 Apple 要求專利授權費限制在根據 Frand 原則所一致達成的廣泛標準之內,且不能通過一些必要的專利授權來要求禁止對手產品銷售。顯然這些要求還有待採納,Motorola 對 Apple 的專利授權指控影響力便會減少,對 Apple 有利,可見 Apple 在官司外,還繼續努力他們自身的利益,以務求在法院打擊他人侵權的情況下,自已不會被反告,立於不敗之地。按照這個劇本演繹下去,專利大戰的劇目還沒有到完結的時刻,雙方才剛暖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