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宙請問﹕版權算什麼﹖高達說﹕我只有義務。


時常聽見這樣的例子﹐讓我們也試著想像﹕結束忙碌的一天﹐回到家裡﹐坐在電腦前享受一個人的時光﹐打開那個期待已久的電影 / 軟體 / 漫畫 / 愛情動作片 / 音樂檔﹐突然﹐幾個人破門而入﹐還沒來的及穿起褲子換上正常衣服﹐雙手被反剪在後﹐扣上手銬﹐背著日光燈的警察黑著臉向你宣判﹕我們接到通報﹐現在以違反智慧財產權條例將你逮捕﹐你有權保持緘默﹐但無權下載盜版﹐證據確鑿﹐人贓俱獲﹐帶走!!

你衣衫不整地被拉到外面﹐父母在哭泣﹐鄰居竊竊私語指指點點﹐連隔壁的菲佣都對你搖頭! 你想對他們大叫﹕我只是下載了_______﹐有這麼嚴重嗎﹖﹖

這是住在法國鄉下的一位克萊門先生心中的吶喊。他因為下載了上千首歌﹐而被指控違反智財法﹐面臨兩萬歐元的罰金。當然這也沒什麼了不起﹐無論是下載網站被某個地方法庭勒令關閉﹐或哪個倒霉鬼突然被拖上法庭﹐被幾大產業控告要付上一個天文數字的代價都時有耳聞。這次會上新聞是因為克萊門先生打了五年的官司﹐一路打上法國最高法庭還不夠﹐現在要繼續告到歐盟法庭的時候﹐新浪潮導演高達突然伸出援手﹐不但捐錢補助他部份官司費用﹐還在最近一次的雜誌訪問裡聲稱﹕「根本沒有所謂的智慧財產這種事﹐版權這種事毫不切實。作者沒有權利。我也沒有權利﹐我只有義務。」

除了高達以外﹐在文壇上一向頗受爭議的法文作家韋勒貝克(Michel Houellebecq)的新作也被指控"剽竊"Wikipedia裡的一段資料。韋勒貝克本人和出版社自然拒絕這種說法﹐而聲稱抄襲的幾百字也是一種反諷和反應現代社會的"寫作方式"。

創作者是既得利益者﹐難道不應該捍衛智財或版權﹖還是既得利益者其實是這些大公司﹐創作者在遊戲中也不過是受僱的無產階級﹖高達聲稱為了持續撼動"權威"﹐他願意犧牲個人利益。但若有人照本宣科抄襲韋勒貝克書中幾百字﹐他是否也能接受他人這樣的"寫作方式"﹖

請問讀者間的創作者和... 享受創作者﹐如果沒有版權﹐是否會影響你創作的欲望﹖如果一切內容付款"自由心證"﹐你真的會付錢支持你喜歡的創意嗎﹖

Ms Cosimo (付出代價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