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在廣東上訴結果出爐前,裁定暫時不對 iPad 下達銷售禁令
唯冠(Proview)和蘋果的 iPad 商標之戰,目前正在等待廣東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中,不過唯冠已經開始行動,用各種方法施壓,希望讓 iPad 下架。但是這下子,卻在上海踢到了塊小鐵板 -- 據新民網報導,浦東法院以「蘋果公司使用『iPad』標識是否構成侵權尚難定論的情況下(編按:在等二審結果),認定被申請人銷售『iPad』平板電腦構成侵權缺乏依據」為由,駁回了唯冠的臨時禁令申請。
表面上這是蘋果的一個小小勝利,但其實並沒有改變什麼 -- 29 號將宣判的二審結果蘋果翻盤的希望並不大,到時候唯冠拿著判決書,上海法院就會頒布銷售禁令了。先前有傳出說雙方正在進行和解談判,或許蘋果也知道只有這一條出路了吧?畢竟從 APad 到 ZPad,都已經被申請光了呢...





讀者回應 (第 1 頁 / 共 1 頁)
frankk7800 @ Feb 23rd 2012 7:59AM
到底是誰的新聞在造假呢?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0223/5952866.html
第1頁 法院駁回唯冠停售iPad訴求 iPad3將順利上市
北京時間2月23日18點20分,上海浦東區法院正式對唯冠(深圳)起訴苹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要求禁售含“iPad商標”的產品一案作出裁決:駁回原告深圳唯冠禁售iPad平板電腦等六項訴求,此案中止訴訟。看樣子,這次“iPad”商標最終不會影響到iPad 3平板電腦在大陸上市。
唯冠在法庭上展示的由其生產的iPad產品
2月22日,唯冠、苹果iPad商標糾紛案在上海浦東法院正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苹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大陸銷售一切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相關標識,銷毀相關宣傳品以及在媒體上刊文消除影響,賠償訴訟費用一萬元等六項訴求,並在現場出示了其生產的IPAD產品等證據。而苹果方面否認了唯冠提出的證據,並提請法院駁回原告“禁售令”訴訟請求,並且終止本案的審理,苹果在法庭上出示了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協議等關鍵證據。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直到剛剛正式宣布: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禁售iPad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針對臨時禁令的申請,法院認為,申請人深圳唯冠的申請獲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而本案中,被申請人苹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源於美國苹果公司,美國苹果公司等與申請人之間就涉案商標因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正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於不確定狀態。因此,在美國苹果公司使用“iPad”標識是否構成侵權尚難定論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銷售“iPad”平板電腦構成侵權尚缺乏依據,故法院認為,申請人要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停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的規定,予以駁回。
Andy Yang @ Feb 23rd 2012 8:23AM
「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而本案中,被申請人苹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源於美國苹果公司,美國苹果公司等與申請人之間就涉案商標因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正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於不確定狀態。因此,在美國苹果公司使用“iPad”標識是否構成侵權尚難定論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銷售“iPad”平板電腦構成侵權尚缺乏依據,故法院認為,申請人要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
nimsbnims @ Feb 23rd 2012 9:36AM
又沒有人說誰的新聞在造假,連黑影都沒看到就開槍?
Ricky @ Feb 23rd 2012 10:18AM
法官: 看來深圳的事,要在深圳了
唯冠: 不是呢,上海、深圳都是"講"法治的地方!
蘋果: 你吃我夠夠還談甚麼法治!
大陸觀眾: 大陸沒得賣我去香港買,更便宜!
香港觀眾: 放我一條生路吧!
unumbra @ Feb 23rd 2012 10:49AM
可憐的港仔,以後全港的iPad都要被黃牛黨送進內地了....
qaz11 @ Feb 23rd 2012 5:13PM
黃牛黨就是香港人啊, 有排炒. 呵呵
joker.k515 @ Feb 23rd 2012 8:29PM
那政府更應該停止自駕遊計劃~堵塞逃稅漏洞$__$
EddieK @ Feb 24th 2012 10:22AM
不是鼓勵這種現象 但黃牛創造的利潤以及就業也是香港人在受惠啊 自業自得 沒什麼好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