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院判決『Psystar 專利侵權案』水果勝訴!
上週末『豆瓣醬』事件,也就是蘋果援引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等法案來告 Psystar 侵權的訴訟案,終於有了個結果;根據加州法院的上週末的宣判,Psystar 非法拷貝、修改、散步蘋果的程式碼,確實是侵犯了蘋果家的相關專利,因此判決 Psystar 敗訴。
另外 Psystar 以規避 Mac OS X kernel 加密的伎倆,來在其他非蘋果生產電腦上頭安裝 Mac OS X,則是違反了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內的相關規定;案子當中,雖然還有一些項目尚未被決議,不過上面的部分算是最大條的,其他雙方互咬的部分,包括違反終端使用者條款(EULA)、商標侵權、不公平商業競爭的部分,不久後也會有下文,但是光靠上面那兩點,就可能就會讓 Psystar 買單收攤,同時這案件形成的案例,也可能列為其他州來參考(類似的案子,也就是 Snow Leopard 的相關爭議,目前也在佛羅里達州審理中。)
至於關於這次判決的內情,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跳轉後收看重點節錄,全文請見引用來源(pdf 檔)。
[出自 Groklaw]
[原文連結]
前言的部分就跳過,主站編輯指出整起案件,最大的關鍵事實,是說 Psystar 並沒有從合法購買的 Mac OS X DVD 安裝 Mac OS X 到其販售的電腦,而是拉一台 Mac mini 的 OS 映像檔來安裝(另類寵物機?)。
- 專利侵權的部分:法院同意蘋果提出訴訟的內容如下,包括 Psystar 非法拷貝、修改、散佈 Mac OS X 等部分,而法院徹底駁斥了 Psystar 主張的『第一次銷售原則』,而 Psystar 就算擁有一套合法購買來的 Mac OS X 光碟,出貨的電腦上頭採用的 Mac OS,卻不是在蘋果授權下所重製的;簡單說就是 Psystar 確實透過複製 OS X 映像檔的方式,來在自家產品上面安裝 OS X,這方面是絕對不被與許的;再者,雖然 Psystar 信誓旦旦說出貨的電腦都會有一套合法購買的 OS X,但經過抽樣,要不是電腦內的 OS X 內容跟光碟不同,要不就是電腦根本沒有附合法購得的 OS X 光碟。
- 重製 / 修改產品的部分:這同樣有同樣是上述專利侵權的一部份,Psystar 要安裝 OS X 在 hackintosh(非 Mac 電腦、但確安裝 OS X 的統稱)上頭,就必須將 OS X 原先的 bootloader 取代,並且關閉、移除蘋果的 kernel extensions,然後加上他們特調的 kernel extensions;這部分已經算是對於原產品(OS X)做了相當大的修改,也成了侵權的直接證據;本質上來說,Psystar 就是在販售修改版的 Mac OS X,而取材都是蘋果白字黑字專利文件裡頭的內容,當然也沒有獲得蘋果授權來進行這樣的行為;這條一拿出來,EULA 的爭議也不要吵了,因為改了還拿來賣就是侵權,意思應該很明白了。
- 著作權濫用:在 Psystar 的反托拉斯訴訟被駁回後,他們則是反咬蘋果限制 OS X 僅能在蘋果電腦產品上頭安裝、執行 Mac OS X 的部分,是著作權濫用的行為,不過法院對於這樣的論述則是不採納,因為蘋果並沒有禁止其他人『獨立』(非商業化使用,不像 Psystar 那樣拿來大批發...)來修改發展、使用他們的作業系統,所以並不構成濫用著作權的條件;也就是說,只要蘋果沒有規定 Mac OS X 的使用者,不能去購買一如 WIndows PC、Linux 等電腦產品,那蘋果自己要搭怎樣的電腦來賣 Mac OS X,旁人都管不了。
- 違反 DMCA 的部分:關於法院針對 Psystar 為了將 OS X 安裝在非蘋果產品,而規避 OS X kernel 加密的部分,Psystar 回應表示說蘋果的 kernel 加密(kernel encrytion)並不具效力,因為網路上都找的到規避加密破解金鑰(decryption key)相關資訊;不過,話不能這樣說,因為『既然沒有加密破解金鑰,加密的部分當然還是有效(限制Mac OS X 的存取),沒有金鑰,就沒有存取 Mac OS X 受限制內容的權力。』
- 相關賠償:Psystar 這次應該是賠錢賠定了!不過一切要等下個月才會有結果。
- 其他部分:Apple 的訴訟中,除了專利侵權的部分之外,還包括了其他的部分,但大多數還在審理中;其中最大的部分,是違反 Mac OS X 終端使用者條款(EULA)的爭議,不過既然 Psystar 已經在專利侵權的部分敗下陣來,一般預期 EULA 的部分,應該是怎樣也沒啥勝算;其他的旁枝末節,對於侵權案也不會有啥大的影響,一句話!Psystar,敗!










讀者回應 (第 1 頁 / 共 1 頁)
granola858 @ Nov 16th 2009 11:07AM
事實證明,糞青是對的。
陳小白 @ Nov 16th 2009 5:24PM
Psystar 應該硬ㄠ不過他們 侵犯 蘋果 Trade dress 的事實..
就算以上的項目蘋果敗訴,光是這個就可以讓 Psystar 吃不完, 兜著走.
陳小白 @ Nov 16th 2009 5:25PM
Psystar 應該硬ㄠ不過他們 侵犯 蘋果 Trade dress 的事實..
io @ Nov 16th 2009 6:06PM
蘋果會 散步 woo~~
awmdpt @ Nov 16th 2009 6:58PM
>將 OS X 原先的 bootloader 取代
BootCamp算不算取代Windows bootloader?
Spirit @ Nov 16th 2009 8:54PM
M$用的應該是IBM-PC相容的bootloader,
而且大多是由主機板裡的BIOS擔任。
J @ Nov 17th 2009 2:20AM
有著作權、有違約、有商標、有不公平競爭,就是沒有專利,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