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專欄:分手了,那手機續約和話費怎辦
文章分類: 特輯專欄
[撰文:yin]
很抱歉,我總是想到一些有的沒的,尤其有關男女感情上面,例如女朋友送的東西屬於自己還是女朋友、和情人分手後共同的朋友該怎麼辦這類的事。因為科技的發達,讓情人分手後都不得乾脆,這回又讓我碰到類似的事件:情人分手後,當初手機續約兩年、之後的月租費該怎麼辦?
那天下午我拿著老媽的手機去修理,隔壁櫃臺來了一個男生,說要通話記錄,只要昨晚的,還問了這支手機綁約還有多久才到期。這個男生在詢問時是沒有顯露太多的表情,但是八卦鄉民的我腦子裡已經充滿了畫面和劇情。
模擬現場:很可能是這男生的女朋友昨天「偷腥」被抓到,女的矢口否認,兩人吵得有點不愉快,所以今天男生想來調通聯記錄,看看女朋友是不是真的有打電話給第三者,順便問問當初兩人的手機月租費綁到什麼時候,如果現在解約該付多少錢。
現在電信業者紛紛推出情人專案,像是兩支手機熱線互打免費、一起續約便宜X千元等。當人們愛得你死我活、我倆定有明天時,無時無刻的濃情蜜語,造成電話費 驚人,往往就會選擇最適合倆人可以打到死的費率,既然是談戀愛,又為了省錢,兩人的月租費通常(?)就由男方來支付嘍,甚至連手機的號碼也是男生來申請與 支付費用。
這種事情在兩情相悅時,完全無問題,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小錢嘛不用計較。但‧是‧分手後怎麼辦?有幾個人在分手時會特別理智不顧感性的跟女朋 友,呃,即將成為前女友的她說,我得把你的門號退掉(因為是用我的名字辦的),而且綁約還沒到期,解約金我們一人出一半(我不想再幫你出以後的話費 了)......
你,說得出嗎?
大部分的人都是摸摸鼻子,算了。因為,小錢嘛,而且,還好沒有結婚,結婚以後要離婚,如果有買房子,還得賣房子一人一半,所以,還好現在分手啊,真傷腦筋。不過也有些人根本忘了這回事,因為失戀傷害大於金錢。
這樣的情況繼續走下來,就會分成兩條線進行:第一,前女友再也不使用共同申辦的門號,使用回以前自己的舊門號或重辦新的;第二,前女友根本也忘了話費是誰 繳的這回事,當然也就忘了每個月該繳手機話費這回事,所以繼續使用該門號,繳費單沒寄來也不奇怪,一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想起,或者突然停話了,或者,不想再 接到前男友打電話來騷擾為止。
以上的情況可以男女狀況對調,變成女人辦手機給男人,分手後男人還繼續使用門號。
有時候分手後真的不想再跟對方有任何瓜隔,但偏偏就有這麼多芝麻蒜皮的小事發生,選擇馬上停話、後續月租費自己忍痛繳,認賠殺出,或許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起碼不用再去跟前情人聯絡)。但就怕一續約三年、續約沒多久就分手,高額話機費分期付款加上高額月租費,每個月都要對帳單流淚思過。愛情學分費,真貴 啊。









讀者回應 (第 1 頁 / 共 1 頁)
Jesse Wang @ Feb 26th 2009 10:28PM
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商機,電信業者可以再推出一個分手續約專案,只要分手後願意繳交一點費用,電信業者幫你保留續約權利,等到你找到下一位時,可以再來繼續續約。
現在男女感情分分合合是很平常的事,收點手續費幫你保留權益到找到下一位,何嘗不是一種帶動客源的方式。
修修臉先生 @ Feb 26th 2009 11:01PM
所以一開始就別那麼費事了,
說實在的,如果就算用手機通話網內免費的話,
講這麼久也實在是不太健康呀~
cowboy @ Feb 26th 2009 10:30PM
網內互打不用錢往往會是愛情的殺手。特別是某一方因此而想講就講、想打就打。愛情再濃烈,遲早也會有變淡的那天。
縱使一開始愛得死去活來,縱使男方幫女方付費或許是理所當然的。
但愛情何時會結束,誰也不知道。
因此,請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各自辦門號,然後帳單地址設定男生那。
如果已經來不及做這個動作的話,那之後也可以用過戶的方式來處理,單看要怎麼(連哄帶騙的?)請對方去做過戶手續。
以上是周遭朋友經驗談。
Heyer @ Feb 26th 2009 10:35PM
也許有人可以接受分手後繼續幫對方付剩下的話費
但是我想到一個情形,兩支手機熱線互打免費,如果對方沒有變更熱線號碼
卻轉向另一人熱線你和我,情何以堪.....(看到帳單的時候)
所以,分手後,把掛在你身上的前另一半的帳單過戶過去吧
Price @ Feb 26th 2009 10:46PM
很妙的的議題 XD
edmusic @ Feb 26th 2009 11:05PM
很簡單啊!
就去 掛失->補卡->換號
然後買隻新手機給下一任繼續用 :p
阿武w @ Mar 3rd 2009 11:34AM
有意思的話題
挺傷腦筋的
難搞定啊
Leon @ Feb 26th 2009 11:34PM
賣亞太配對門號*2
我是認真的
Choose Hill @ Feb 27th 2009 12:35AM
我就有親身經驗
在一起時辦了兩隻號碼很像的台哥大門號
當時還不流行亞太(因為收訊的問題)
所以是用那個愛戀901(是的 月租901元)
分手後,該傷心該難過就是忘了處理這件事(當時是門號是我的名字 但是帳單是寄她家)
結果3個月後,我收到台哥大的電話
原來是她直接換隻新的號碼,最後兩期手機費沒繳,也沒去處理
結果兩期手機費加違約金,總共快兩萬多
直接就算到我頭上
唉... 能怎麼辦 也就是認賠殺出...
banbanzon @ Feb 27th 2009 1:19AM
圖中的妹 Heloise Guerin
和學姊vlada的合照
http://0rz.tw/Zudbs
討論串:
http://www.thefashionspot.com/forums/f52/heloise-guerin-61290-54.html
Guess @ Feb 27th 2009 2:15AM
To banbanzon
好強
這樣就知道她是誰
她也是名模嗎?
第一次認識她.
banbanzon @ Feb 27th 2009 4:21AM
哈哈,因為偶室友看到這張圖覺得粉眼熟,跟偶說了一下,
偶也覺得他很扯,他們那種model控跟偶們這種av控其實很像XD
B @ Feb 27th 2009 3:29AM
"以上的情況可以男女狀況對調,變成女人辦手機給男人,分手後男人還繼續使用門號。"
香港不可能
毛利 @ Feb 27th 2009 6:07AM
都用他名字辦不就好了?
然後幫電話費用代扣的。
這樣分了就停止代扣就好了。
要不就都用自己的名字,分了就掛失、斷話阿!
下一個妹還可以繼續用~
多好
很困擾嗎?
Ben @ Feb 27th 2009 6:21AM
之前遇到一個情況...
有人要重灌 Office .... 理由是:一執行就會出現前男友的名字!
Mesak @ Feb 28th 2009 11:39AM
過戶= =
gina @ Mar 2nd 2009 11:38PM
才剛辦亞太沒多久就分了
所以要被綁一年又十一個月
店員建議找人過戶(但我又不愛面交)
身邊又沒人需要亞太
只好每個月被扣月租費或者貪每個月50分鐘網外免費卻總是會超過的額外通信費(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