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ystar 將告蘋果壟斷,同時向法院申請 Leopard EULA 無效!
死都要蘋果開放 Mac OS X 的 Psystar,最近終於是出手了!雖然現在可能被蘋果告一屁股,不過他們還是集結了強大的律師團(?),準備跟蘋果另闢戰場。
據報導,這次他們要刁的點,也就是他們曾經預告過得那件事,說蘋果有壟斷市場之嫌,同時他們還要訴請法院宣佈 Leopard 的終端使用者條款(EULA)無效。好吧!殘酷的事實還是要跟 Psystar 還有他的信眾報告一下,第一,一個電腦市占率十啪的公司,你告他壟斷是告爽的嗎?第二,EULA 目前在加州跟佛羅里達州基本上都是成立且被認可的,除非有嚴重傷害到消費者的規定,不然以蘋果這樣的作法,你也拿他沒轍啊!
總之,老梗再拿出來用一下,Psystar 加油,好嗎?
[原文連結]
據報導,這次他們要刁的點,也就是他們曾經預告過得那件事,說蘋果有壟斷市場之嫌,同時他們還要訴請法院宣佈 Leopard 的終端使用者條款(EULA)無效。好吧!殘酷的事實還是要跟 Psystar 還有他的信眾報告一下,第一,一個電腦市占率十啪的公司,你告他壟斷是告爽的嗎?第二,EULA 目前在加州跟佛羅里達州基本上都是成立且被認可的,除非有嚴重傷害到消費者的規定,不然以蘋果這樣的作法,你也拿他沒轍啊!
總之,老梗再拿出來用一下,Psystar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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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回應 (第 1 頁 / 共 1 頁)
Ethan @ Aug 28th 2008 11:47PM
滿希望psystar贏的 雖然不大可能
這樣就不用再花大錢買蘋果品質每況愈下的硬體
又可以用好用的osx
eason @ Aug 29th 2008 1:00AM
嘖嘖嘖~~
真希望他們贏啊!!!
這樣看起來就會越來越熱鬧了啊啊啊啊啊啊~~~~~~~~~~
7788 @ Feb 28th 2009 2:34PM
也許會贏
1。OS-X的範圍內,APPLE的硬體可是大大的壟斷啊。
2。為何不准他人的硬體載入OS-X啊?
MS也這樣搞,就更妙了,不准他人用WINDOWS於各種廠牌的硬體。
Joseph @ Aug 29th 2008 1:30AM
個人對以上見解不以為然:
1. 『壟斷』並不是指Apple電腦在個人電腦或Mac OSX在作業系統的市佔比較,而是『Mac OSX僅能搭配Apple電腦使用』的壟斷,就此點而言,其市佔率是100%。
2. EULA有效,但得對消費者有利。問題是Mac OSX使用的硬體核心與現行一般x86 PC並無不同,想要使用Mac OSX的消費者僅能使用Apple的硬體,而不能使用其他硬體規格的選擇,對消費者是否有利(網路上多少人抱怨Apple電腦的各種硬體缺陷卻又沒有選擇),律師團夠強,我覺得法院判決可能對Apple不利。
3. 在Mac上有 Parallels, VMWare跑Windows作業系統,但Microsoft並沒有出來咆哮,Mac User也多了更多的使用彈性與方便性,個人覺得是雙贏。Apple為了其硬體銷售利益,強迫Mac OSX僅能在Apple電腦上使用,消費者不會是最大贏家。
Sunny @ Aug 29th 2008 2:26AM
剛想說的全都被你說出來了~~~ 來~~親一個~~
PS 話說編者對「壟斷」這東西完全錯解了
這次控告的壟斷「壟斷」不是經濟學上的壟斷喔~
Chiu @ Aug 29th 2008 6:41AM
@Sunny
反托拉斯不是經濟上的話,那是什麼.....
faifaifai @ Aug 29th 2008 2:26AM
回樓上,我有幾點想不通。
1. OSX為Apple自家開發,要求使用者只能把軟體使用在自家的硬體,也不能算是不合理?而且現在Psystar要掛自家品牌反售,會不會有點像是我要推出一支使用Symbian OS的手機,但是我沒有付相關廠商所需的權利金?假若Psystar現在只是代客安裝,情況是否會不一樣呢?
2. 我認為蘋果除了是需要賺硬體的錢以外,其OS於非自產硬體上的表現還是一個不能掌握的問題,若表現不佳,將直接影響OSX的光環(這是Apple長期經營出來的品牌價值),會不會是因為若把EULA拿走,則有鼓勵使用者安裝至x86機器的意圖而讓還沒準備好的Apple應付不來?
3. MS不收窄使用者條款應該跟他獲利模式有關,因為就算灌在VM裡的Windows,也算是一個license的,他靠這個賺錢,而Apple是靠軟硬綁的方式來賺錢的,兩間公司希望的獲利模式不太一樣,比較難類比。所以,並不是MS容許Windows安裝在Apple,而是MS沒有理由不讓你在Apple上安裝Windows,因為他本來的使用者條款就是讓你安裝在你喜歡的機器上,當然MS可以寫只能安裝在非Apple廠牌的機器上,不過會不會被告就不知道了。
4. 我覺得如果EULA被拿掉,Apple會不會大不了就不推散裝OS,以後要用OSX只有跟機器那一套。拿掉EULA的實質作用不大。因為那是他自家產品,不是公共財,他就算推出個OS而不推出任何體硬,只是放在架子上放爽的,我們應該不能怎樣吧。
我們當然是希望可以在便宜硬體上使用OSX啦,
不過Apple也不是做慈善的,錢還賺得好好的,憑什麼要聽我們的話呢,
希望早晚Apple還是把OSX放出來,到時候就有好戲看了。
Spirit @ Aug 29th 2008 11:02AM
同意。
也許應該換個角度來看,
市面上的印表機、掃描器甚至頻寬分享器是因為內部的軟體提供特殊的賣點,
Apple的硬體也是因為有OS X提供特殊的賣點,
很多硬體的魂是軟體,
如果把魂給釋出了那還有區別嗎?
Apple買的是硬體,
為了讓硬體有特色因此開發OS X,
對Dell(或其他公司)搭載Windows不滿意的人,
可以要求Dell開發獨特的OS啊!
反過來要求Apple釋出OS X似乎不合理吧!
另外Psystar有取得OS X的授權嗎?
姑且不論是否壟斷,
買Psystar的電腦是否就表示有合法的OS X授權呢?
用這種方式就好像我買ASUS或HTC的Windows Mobile 6手機,
要求Nokia必須釋出S60的OS給我安裝一樣,
如果不釋出我就去告Nokia壟斷?
Chiu @ Aug 29th 2008 12:22PM
Psystar 沒有賣 OS X
Chiu @ Aug 29th 2008 5:19AM
原文是說...
That's a pretty longshot argument, especially since we find it hard to believe a court would find a company with ten percent marketshare to be abusing a monopoly position, but we'll see how everything goes down
怎麼感覺跟翻譯不太一樣..
Unknown @ Aug 29th 2008 10:20AM
蘋果十誡
1.除了蘋果以外,你不可有別的資訊產品
2.禁止拜夾不死以外的偶像
3.不可妄稱Mac的名
4.Macworld Expo為聖日
5.當效忠蘋果公司
6.不可中傷蘋果公司
7.不可拆解蘋果硬體
8.不可盜版蘋果軟體
9.不可寫破解程式陷害蘋果公司
10.不可貪戀蘋果智慧財產,也不得仿效蘋果的外型,內部,行銷手段並他一切所有的。
Pei-Hsin @ Aug 29th 2008 12:44PM
其實老實說我也不懂耶。
1. 除了一定要搭配硬體的Mac系統之外,也是有Win可以選,並不會說因為不能用Mac就沒有其他的可以用。
2. 作業系統是一個開放的市場,有很多公司在競爭,微軟之前被告壟斷式因為只有他獨大,一個人佔掉了本來應該自由競爭的開放領域:但是MacOSX並不是眾多公司在競爭的一個開放市場,很明顯的他是蘋果的專屬物,本來就不是開放的,自己家中的蘋果樹不想分給其他鄰居摘,我想應該是沒錯(我猜的而已啦~)。蘋果他自家出的軟體只想給自家出的硬體配,他的系統並不是公共物品,獨佔自己家的產品好像看不出來有錯。微軟不這麼做,是因為他獲利方式不一樣,綁硬體他可能會賠死,這兩件事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我其實是真的不懂為什麼是壟斷?還是說我讀到的書真的太少了才會這麼覺得......
Chiu @ Aug 30th 2008 4:48AM
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或競爭法是阻止「反競爭行為」和「不公平商業行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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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an @ Oct 5th 2008 12:14PM
為何不說Mac OS是拿BSD核心來改的
目前用BSD架構卻限制硬體使用的也就只有Apple這鳥蛋
我想會強烈要求Apple釋出OSX應該事由這個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