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居民必需回收舊電子產品
文章分類: 特色玩意
如果你住在美國加州,以後就別想把家裡的舊手機,壞掉的筆電或報廢的印表機順手直接扔到屋外的大垃圾桶裡了。加州州政府通過了一項將要在下個月開始實施的 新法,規定所有居民的電子廢棄物全部必需回收,不能再直接丟到垃圾桶裡,被垃圾車載到掩埋場(不然的話,你也可以效法 Engadget 的編輯們,把自己擁有過的電子產品都一起收集在地下室裡,當成自己專屬的博物館)。
根據加州州政府的統計,光在 2003年,就有 515,000 噸的電子廢棄物被倒入掩埋場,其中有 44% 的電子廢棄物是 CRT 螢幕和電視;至於其它的 56%,我們猜應該還包括了第一代的 iPod 和用盡的電池吧。加州州政府制訂這項法律的用意在於降低正在大環境中不斷擴散的汞和其它毒素的污染,早在四年前,企業和廠商就已經被要求做回收的動作,而 現在,也該是消費者動起來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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