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稱於通訊軟件認識陳梓華 用盡三百萬元積蓄墊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控方開始傳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 李宇軒接受控方主問時提到,自己在2019年6月期間,在通訊軟件Telegram認識本案共謀、律師助理陳梓華。當年二十國集團峰會在日本大阪舉行前夕,包括他和陳梓華在內的港人,在Telegram群組討論在報章刊登廣告,討論如何將當時香港反修例示威的關注帶到國際舞台,群組成員十分支持計劃。 李宇軒表示,登報計劃要在G20峰會前完成,而眾籌籌得超過700萬元。他說眾籌期間收款的支付服務供應商一度凍結相關戶口,要改用另一服務商,又因轉帳問題未能即時動用眾籌資金,他用盡自己300萬元積蓄,但仍不足以墊支廣告費,而陳梓華則在眾籌後、臨近峰會舉行或峰會剛召開後第二日接觸他,詢問有沒有金錢上可以幫忙的地方。 法官李運騰追問關於李宇軒墊支廣告費事宜,李宇軒說,在扣除眾籌平台與支付服務平台需收取的服務費後,眾籌資金只剩610至620萬元,而且未能即時動用,他於是以積蓄墊支。李宇軒又說,報館需要在刊登廣告前收款,安全起見需在3個銀行工作日前匯出廣告費,但自己在登報後才知道,報館收到匯款通知書,但款項未入戶口時已即日刊出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