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 25 日審訊 立會衝擊後黎指示多講年輕人心聲爭取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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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25日審訊 立會衝擊後黎指示多講年輕人心聲爭取諒解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5 日審訊。第二名「從犯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第四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主問。

控方展示 2019 年 7 月 1 日立法會衝擊後,黎智英與陳沛敏的對話訊息,見黎要求《蘋果》多報道年輕人心聲,以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又指要將「這些 sentiment (情緒)擴大擴散,彌漫成為市民共識」。陳確認,視黎的訊息為指示,指黎「擔心衝擊立法會呢件事好爭議,令市民唔再支持運動,所以我哋喺佢未出聲之前,都會採訪呢啲嘢」,舉例提到《蘋果》當日,有記錄示威者在立會餐廳「放低錢攞汽水飲」。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二報道:
黎智英案第24日審訊|控方引6.16籲上街頭版報道 陳沛敏確認標題有考慮黎意見

16:37 休庭

15:55 黎訪美後指示陳撰問題
由他解答作專欄文章

控方問,黎智英於 2019 年 9 月接受外媒訪問,有否告知陳?陳稱「我唔記得,佢同外媒做訪問,又唔會特別通知我哋嘅」。控方展示 2019 年 10 月黎與陳之間的訊息,黎稱:「沛敏,因我今期沒時間寫稿,你是否可以用訪問形式,問我十條問題左右關於香港現時情況和這次華盛頓游說之旅問題,我解答作為專欄文章?」陳回覆「我度度」。

陳後來向黎發送訊息:「黎生,已交Ophe,她會傳給你」。陳指,她應黎要求提供問題,並透過同事傳送給黎。

控方庭上展示《蘋果》網站「國際戰線速報」、於 2019 年 10 月 22 日刊出的〈美國直擊 參議員關注示威暴力升級 黎智英冀美多發聲令青年面對警察不孤單〉。陳指,黎赴美同其立場相符 ,「所以我冇好奇怪,覺得好意外、有問題問佢」。

她解釋,反修例運動本來有幾個訴求,除了要求撤回《逃犯條例》,「社會都有聲音質疑係咪警暴,對警暴指控係咪要獨立調查呀」,因此黎覺得要透過外國政府對香港政府施壓。李運騰問,黎有否提到甚麼「施壓」?陳稱,黎沒直接跟她說,但指黎在美國眾議院商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時訪美,「我相信係類似呢啲法案嘅施壓」。

控方提到《蘋果》網站「國際戰線速報」,詢問「國際戰線」是否由《蘋果》創立?陳稱「我所知係冇囉」,又指這部分屬網上版新聞,因此不知道他們的用字考慮。

控方展示 2019 年 11 月 15 日的報道〈屠龍隊邊緣呼喚 全民勇武三罷〉,文章頂部印有「樽頸困局」,詢問是甚麼意思。陳指,是《蘋果》編輯對當時時局的形容。控方又問,文章提到「屠龍」,詢問文章角度。陳指文章是一個人物訪問,「屠龍」屬於比較激進的團體,指他們呼籲「全民勇武三罷」,以及透過文章解釋「點解有呢啲呼籲」。

控方再展示黎、陳之間訊息,提到「請投票,止警暴」,詢問兩者有何關連?陳稱沒有。控方詢問「請投票」是指甚麼?陳稱,以她理解是指區議會選舉。

15:43 訊息顯示 Mark Simon 問陳
有否派人採訪黃之鋒何韻詩訪美

2019 年 9 月 10 日,Mark Simon 向陳傳送訊息:「Great, there’s a new group there headed up by Sam Chu, he’s the son of Reverend Chu. I’m not 100% sure how good they’re going to be but Martin Lee and Anson Chan are backing him.(太好了,將會有一個由 Sam Chu 帶領的組織,他是朱耀明牧師的兒子,我不確定他們有多好,但李柱銘和陳方安生都支持他)」,並傳送 Sam Chu 的聯絡方法。

陳指,訊息內的「Sam Chu」是朱牧民,當時不認識美國香港民主委員會,「當有朱牧民新聞出嚟,我咪知道囉」。

至於 Mark Simon 傳給陳的訊息提到:「Guys, Have we sent anybody in DC to cover the Joshua Wong and Denise Ho trip?(我們有否派人去華盛頓,報道黃之鋒和何韻詩的行程?)」、陳回覆「Yes」。控方問,黃之鋒和何韻詩有否去華盛頓?陳稱「我記得有」。

15:24 陳確認 Mark Simon 為黎私人助理
替黎打理傳媒以外的生意

控方展示陳與 Mark Simon 之間於 2019 年 8 月的對話,詢問誰是 Mark Simon?陳稱他是黎的私人助理,「我諗去到副總編輯先留意到呢個人」,形容大家見到面會講「Hello」,但不會詳談。控方問,何時首次留意到 Mark Simon?陳稱不記得,但指當時「有個外國人喺公司入面,大家會八卦吓呢個係邊個嚟」。

李運騰問,陳與 Mark Simon 是否在同一個辦公室?陳稱兩人不是在同一層辦公室,「知佢成日去台灣嗰邊做嘢,咁張生(張劍虹)會去台灣做嘢,佢返嚟會提及喺嗰邊見到 Mark Simon」﹐又指 Mark Simon 會替黎打理傳媒以外的生意,「私人助理就係任何黎生指派畀佢嘅工作」。

2019 年 8 月 24 日,Mark Simon 向陳發送一張相片,「Have we seen her? Nice lady」,陳回覆「Our journalists will follow up」。陳解釋,Mark Simon「好似報料畀我哋,所以我隨口答佢,我哋會跟進㗎喇」。

2 日後,Mark Simon 向陳傳送訊息:「Hello, I am now in US. I have access to quality helmets, gas masks, protective clothing, that I can buy at good prices & ship with ease. If you need anything please let me know(你好,我現在在美國,我可以取得高質素頭盔、防毒面具、防護衣,並以優惠價錢購買及易於運送。如果你有任何需要,請告訴我)」

陳解釋,當時示威頻密發生,記者採訪需要上述裝備,「現場兵荒馬亂,都需要啲頭盔、面罩,螢光衣顯示寫住係記者,當時情況係有啲供不應求,好難買到。因為間間傳媒都需要,以前未試過日日都要戴嗰啲去工作,Mark Simon 本人話佢有方法買到」。陳形容自己「禮貌講多謝」,沒認真看待 Mark Simon 的說話。

15:06 廣告見「港台命運共同睇」字眼
陳:黎生立場是港台命運相連

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報紙頁面,寫有「明日台灣民主,失守還是堅守?」、「升級壹會員 港台命運共同睇」,陳確認是《蘋果》廣告,指上述廣告非紙媒編採部門設計。控方問,這是《蘋果》的立場?陳指廣告用了「食字」,「用睇嘢個『睇』,唔係體育個『體』⋯佢依度想宣傳同一價錢,台灣《蘋果日報》內容都睇埋啦」。

陳續指,「我諗你意思係,係咪立場上覺得,係咪台灣同香港嗰個命運有相連關係,我諗呢個係黎生個立場囉」。控方問,陳如何知道?陳稱不記得是甚麼場合,還是他開會時提過,「因為佢喺台灣都有業務啦,佢講一啲討論時局,都會就著台灣一啲情況講吓佢啲意見,所以我知佢立場係點」。

14:32 陳:黎指示「警暴」新聞要做得深入

控方展示於 2019 年 7 月 29 日的頭版〈生雞蛋來襲 催淚彈還擊 警亂槍狂掃平民〉,指標題提到「生雞蛋」,為何文章相片卻是火堆,而相片說明是「示威者以手推車將物品推向警方」。陳稱於星期日休假,沒有參與討論版面。控方問如果陳休假,由誰處理其工作?陳稱如果林文宗當日有上班,就由他決定。

控方展示張、黎於 2019 年 8 月的對話記錄,黎問「沛敏,明晚有空來我家吃飯嗎?」陳指「明天文宗放假,我最快也要七點半才能離開公司,會不會太晚?」黎稱「不會,八點來我家見」。陳憶述,當時應該有到黎住所晚餐,又指「(黎)以前都試過 lunch 嗌一大班人去佢屋企食飯」。

控方問,黎與員工在午膳時談甚麼?李運騰聞言問,控方所提的午膳,是指在黎住所還是其他場合的午膳?又關注上述對話是與晚餐有關。控方稱與地點無關,只是午膳時的內容。陳指,黎於 2019 至 2020 年設立「飯盒會」,「咁公司有間房叫 VIP 房,咁就喺嗰度食」。

控方問,期間會討論甚麼?陳指,黎通常會訂立一個主題,邀請相關部門開會,每幾星期舉行一次,「如果個題目同紙媒有關嘅,我都會參加呢個會議」,又指張劍虹、林文宗都會出席,會議內容包括黎給予建議、員工講述近來工作情況,「咁佢都會講到一啲對時局嘅睇法」。

控方續問,黎訂立甚麼主題?陳稱,曾討論將報紙雜誌化,以及引入新發稿系統。控方問,黎對時局的看法又是甚麼?陳稱,黎覺得有關運動的新聞要做得好,「例如佢關注警暴新聞,佢提我哋要做得深入呀」,其後由張劍虹將「飯盒會」的要點,製作成會議紀錄,再發送給參加「飯盒會」的同事,包括各部門主管,「所以佢哋都會同時知道呢個指示」。

控方指,陳提到黎稱「警暴」,詢問「飯盒會」是否在 2019 年發生?陳稱「係嗰段時間囉,如果唔會無端端觸及時局、警暴嗰啲嘢」,記憶中「飯盒會」持續了一年,「我記得疫情爆發之後,都仲有舉行嘅,但去到邊個月就具體唔記得」。

12:57 休庭午膳

12:18 蓬佩奧晤黎智英後
《蘋果》即改版加入相關新聞

控方在庭上展示 2019 年 7 月 9 日刊出的〈蓬佩奧晤黎智英討論逃犯例〉,屬於當日 A3 新聞,佔 5 分一版面,報章頂部寫有「惡法亂港」。控方詢問是否指《逃犯條例》?陳確認。

控方指,報道寫有「今晨第二次版」,是否指「再印(Reprinted)」?陳稱並非再印,而是印刷途中改版。李運騰詢問第一版、第二版內容有何分別?陳回答「第一次版未趕得及擺呢條稿落去」。李運騰追問,第二次版是因為要增加報道?陳同意,「因為黎智英先生去到美國見蓬佩奧都重要,需要去改版處理」。

控方詢問新聞有何重要?陳指,黎一直有在外國傳媒撰文,「似乎佢好關注外國社會點睇今次香港社會運動,今次直情自己見國務卿,所以我哋就咁處理」。控方問,黎見蓬佩奧前,有否告知陳?陳表示沒有。

控方又展示 2019 年 7 月 12 日刊出〈黎智英晤博爾頓促華府援港〉,詢問報道提到的 Ted Cruz 是否共和黨議員?陳指「我唔係好熟悉美國共和黨所有議員,呢度應該係冇錯嘅」。

12:02 黎轉發《泰晤士報》專欄作家文章
問陳《蘋果》可否刊出

控方繼續展示黎、陳之間於 2019 年 7 月 4 日的訊息,黎向陳傳送 Edward Lucas 在《泰晤士報》撰寫的〈China is a menace at home— and abroad(中國對國內外都是威脅)〉,「沛敏,Edward Lucas 是《泰晤士報》非常受歡迎的專欄作家,你可以找些適合發布的文章,如有請翻譯及聯絡他」,並轉發 Edward Lucas 的聯絡方式予陳。

陳指,本來不認識 Edward Lucas。控方詢問《蘋果》有否刊出其文章?陳認為文章未能在新聞版面處理,印象中她與張劍虹商量,應將文章放在論壇版翻譯,還是透過國際版專欄作家身分刊出,但不記得最終以哪種方式刊出。李運騰問,文章最終有否刊出?陳指,國際版曾將外國作者文章翻譯成中文,「但我唔記得係咪呢個人」。

控方問,為何陳與張劍虹商討,而非黎智英?陳表示《蘋果》甚少將英文文章譯成中文再刊登,一來該文章已經在外國傳媒刊出,二來要找人手處理,因此與張劍虹商量。控方再問,那麼為何並非與黎商討?陳指,「因為黎生意向好明顯﹐覺得呢篇文值得刊登」。

11:25 小休

10:40 黎轉發岑敖暉文章
問陳可否刊登或訪問

控方繼續展示黎、陳之間訊息,黎向陳轉發岑敖暉的文章,「岑:各香港特區政府的官員,不得不感謝你們漏夜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去確認行動的正當性。戰友們,輿論戰來了,而且是聲勢浩大地去搞分化,分化反對這份制度暴力的人民⋯你的暴力,單是這個星期,已經血淋淋奪去三個人的性命⋯你還好意思說要深切反省?你連記者的問題也不懂答」。

黎在訊息詢問陳:「沛敏,我們可用某種形式刊登這篇文嗎?甚至給他做個訪問說明」陳回覆「論壇可以登,另有他的聯絡嗎?」陳解釋,她認為上述內容不太適合以訪問形式處理,建議如要刊登,可以放在論壇版,以評論文章方式刊登。控方問,岑敖暉文章最終有否刊出?陳指應該會通知楊清奇跟進。

控方遂展示陳、楊清奇訊息記錄,顯示陳向楊轉發岑敖暉的文章,「麻煩你找人聯絡他看此文能否用」,楊回覆「要港聞同事幫幫手吧,睇下有冇佢 contact」,陳再轉發岑的電話號碼,楊指「暫時有四稿,岑未覆,如得,出全版。楊社、高瑜專欄都延後出」。

控方問,誰是「楊社」?陳指應是《蘋果》前社長楊懷康,筆名「古立」。控方再問,楊在架構上是否向陳報告?陳指,若楊放假「會畀 form 我簽,稿費 approve 完會畀我簽」,論壇版及社論則由楊自己主理。

另外,黎於同月 4 日向陳傳送,他在《紐約時報》撰寫的〈What The Hong Kong Protests Are Really About〉,稱「By the way, this is my piece in NYT on 7/1 you’d approve. Cheers. Jimmy」。

李運騰詢問,黎是否要陳批准其文章刊出?陳稱「佢唔需要我 approve 佢去寫篇文,佢似乎將篇文寫畀好多人睇,我唔覺得個『you』係我」。陳指,除了上述文章,黎仍有向其他外國媒體投稿,次數在 2019 年後更頻密。

10:15 訊息顯示七一立會衝擊後
黎指示多講年輕人心聲爭取諒解

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控方張卓勤提及 2019 年 7 月 1 日衝擊立法會,陳確認《蘋果》有相關報道。庭上顯示,翌日黎向陳轉發訊息:「Nick,很好,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黎」,又指「這年輕父親講得很好,對很多人都會有啓發性。」

陳回覆:「收到。明天報紙已會有很多衝擊和佔領立會年輕人心聲。包括上述死士。明天會再做。」陳庭上解釋,「Nick」是張志偉,指黎將他與張志偉的對話轉發給她,張向黎稱記者訪問了示威者,報道會在網站出現,包括黎提到的年輕父親。

她續指,正如早前作供提到,大部分記者編制屬於網上版,「大部分佢哋採訪啲嘢,我哋紙嗰邊都會用」,又指當時已是凌晨,知道報紙已採用網上版同事的訪問,因此她回覆「收到」。

訊息另顯示黎稱「很好,我們以後幾天的工作是把這些 sentiment (情緒)擴大擴散,彌漫成為市民共識。」陳回覆:「但無論如何明天再做」黎稱「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陳指「當然一定有些人不認同衝立會,但這些人也不會因此變成認同林鄭,我們明天會再做」。

陳其後向黎傳送「我係公關仔」及《蘋果》FB 專頁截圖,當中《蘋果》截圖提到「立法會餐廳 示威者放低錢先攞汽水飲」。陳指,因黎提到《蘋果》要多講述年輕人心聲、爭取市民諒解及支持,「我想話畀佢知,喺啲社交媒體上面,有啲都係諒解示威者」,又指截圖顯示記者有報道示威者有「畀錢攞嘢食」。

法官李運騰問,陳向黎發送截圖,即指《蘋果》記者已做了黎要求他們做的事情?陳指,立法會事件本身是大新聞,「同事好本能記錄呢件事,當然黎生係有 intention (動機)嘅,想我哋去跟進呢件事」,而上述訊息「畀到我嘅指示,佢擔心衝擊立法會呢件事好爭議,令市民唔再支持運動,所以我哋喺佢未出聲之前,都會採訪呢啲嘢」。

陳續指,「但佢咁樣講完之後,變好似要帶住動機採訪,做到佢話要令市民繼續支持運動,佢想透過我哋報道,令公眾諒解或支持呢啲示威者」。李運騰追問,換言之黎心裡是有一個目的,並讓《蘋果》觀點達到其目的?陳同意,亦同意控方所指,她視黎的訊息為指示,之後將網上版同事所採訪的資料,「喺報紙做返大個篇幅,咁去落實黎生嘅指示」。

10:05 控辯爭議「逆權」英譯字眼

甫開庭,控辯雙方商討昨日法官關注的「逆權」翻譯問題,控方周天行指出「逆權」譯為「anti-tyranny(反暴政)」、「anti-authority(反權)」較中立。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不同意控方建議,認為意味「無政府狀態(anarchy)」,又指證人供稱「極權」來自韓國電影,本身字眼不常用。

彭耀鴻續指,昨晚看了《逆權》相關電影,當中內容提到反對濫用權力。法官杜麗冰指,法庭不可以跟隨電影內容,又指證人同意「逆權」是「反對政府」,強調翻譯應配合本地情況。杜麗冰指,3 名法官中有一人不懂說中文;李素蘭澄清,她懂說中文但不懂閱讀中文。

杜麗冰指,無論如何,控方昨日庭上展示的《逆權六月》特刊,英文版譯作「The June Struggle」都不正確,並詢問法庭傳譯員意見。法庭傳譯員建議將「極權」譯成「anti-totalitarianism(反極權主義)」或「anti-authoritarianism(反威權主義)」,李運騰指應尊重傳譯意見,杜麗冰指《逆權六月》的英譯應為「June anti-authoritarianism」。

10:03 開庭

09:58 黎智英步入法庭,向家人打招呼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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